據法國《費加羅報》網站4月5日援引法新社報道,周六(4月5日),約兩百人在巴黎街頭游行示威,反對治安暴力,並呼籲成立一個團體,監督警察行為,杜絕警方的暴力、“謀殺”等行為。隨後,這夥人被警方緊密包圍並嚴加看管。(4月7日中國網)
  毋庸置疑,警察是神聖而又嚴肅的職業,是制止犯罪行為、維護社會治安的中堅力量。但任何行業中都不可避免地有個別典型分子,一些警察在日常執勤中的暴力執法就曾給整個警察隊伍抹黑。這不是無稽之談,蘭州民警處警時被指暴力執法拖倒孕婦、福建一派出所民警被指暴力執法致農民骨折等等,都曾讓警察形象在人民群眾心目中蒙上了陰影。
  再來看此次發生於巴黎街頭的游行示威,數百人情緒激昂地反對治安暴力,並呼籲成立一個團體,監督警察行為,杜絕警方的暴力、“謀殺”等行為,要求如此之具體,已經足以說明游行示威並非無因而起。並且,仔細分析示威游行隊伍的組成部分,其來自法國十幾個城市,代表著那些有成員因與警方發生衝突而死亡或受重傷家庭,並且還有反種族主義團體和反歧視團體代表參與,如此種種完全能夠看得出來法國警方在執法中存在著一定的問題。
  實際上,法國警方暴力執法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。此次參加抗議的Amal Bentounsi姐姐因背部挨了警察一槍而死,Amal Bentounsi就曾在網上流傳的一個視頻中指控警察有暴力行為。再往前看,1968年5月3日巴黎大學開除要求教育改革的學生運動領導人,學生則罷課並占領校園表示抗議,警察還曾過度使用武力強行驅散了占據校園的學生,引來世界震驚。
  當然,凡事都有因有果,在標榜著自由和文明的法國,警察如此暴力執法,也是有著多方面原因的。首先來看,就是法國的警察文化。這一點有學者就曾說過,法律制度與國家文化傳統密不可分,以法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的警察文化具有濃厚的權利欲望,警察值勤時多佩帶武器,對自己的職業有種優越感。在如此警察文化潛移默化影響下,出現暴力執法也就可以理解了。
  並且,警察暴力執法在法國屢禁不止,也與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分不開。儘管法國主張種族平等,但事實上少數族裔被警察叫住接受盤查的幾率遠遠高於其他人。法國警方工會也承認存在這種現象,稱有色人種被查的比例要比其他人高出一倍。如此甚至導致法國黑人團體找來美國黑人演員扮演美國當選總統“奧巴馬”,導演了一齣“奧巴馬”逛巴黎的幽默劇,以測試法國警察的種族平等意識。在此情況下,少數族裔遭遇暴力執法也就見怪不怪了。
  從根本上來看,法國警察的暴力執法,恐怕還在於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的社會不公。這一點很好解釋,就是在國家一片繁華光芒下,法國某些地方長期籠罩在高失業率的陰影下,許多民眾對政府積怨太深,對於代表政府的警察自然是沒有什麼好臉色。更何況警察種族歧視行為頻出,這在客觀上又刺激了公眾的不滿情緒。兩者想交,便滋生了法國社會裡的警察暴力執法行為,令人遺憾。
  只是可想而知,這種警察暴力執法絕不是什麼好事。嚴重影響社會和政權穩定暫且不說,其恐怕還會給政府帶來重大經濟損失,嚴重者還會使經濟活動受到阻滯甚至完全停滯。就以1968年法國“五月風暴”為例,其最後就發展到工人和學生在街頭築起堡壘與警察對峙。為結束這一危機,國民教育部部長辭職,戴高樂總統宣佈解散議會重新選舉,次年戴高樂總統還被逼辭職。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,更是不可估量。
  由此看來,警察雖然具有政治性和社會性,其職能是維護公共秩序、打擊犯罪,但這種國家賦予的權力決不能濫用,巴黎民眾街頭示威已經明確說明瞭這一點。換句話說,就是使用武力是警察行動的最後手段,而且一定要盡可能減少傷亡。借鑒法國經驗,我國就應加強和深化警察立法,明確警察的相應權力,通過法律預防和懲戒警察暴力,維護社會穩定。(楊飛)  (原標題:從巴黎街頭示威來看法國警察暴力執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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